{"id":37879,"topic":"ai","source":"thepaper.cn","title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 - thepaper.cn","url":"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url_hash":"b4d05d40283583c7cb87517b9c2019b41db4704e","author":"","summary":"<a href=\"https://news.google.com/rss/articles/CBMiXkFVX3lxTFBzYWpyMkY4bXlWU1RTaUZ4eHZicHpwLWJvVlhqRDZVR0hpeWJNcVExblRyVHAzMDZ1cE41NVg0RFFhTS1kWnc0WkYxdVY1R3V3NWlVY0pBNnJ4Zl82TWc?oc=5\" target=\"_blank\">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</a>&nbsp;&nbsp;<font color=\"#6f6f6f\">thepaper.cn</font>","content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\n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\n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\n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\n作为全国首个“中国软件名城”、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，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。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，把聚力打造“AI之城”确立为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。\n据悉，目前，南京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，AI·镜界—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、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，正加速推动该市从“软件名城”向“AI+先导城市”跨越。\n“产业发展基础厚实，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。”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，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、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、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短板。比如在场景开发应用方面，虽然有相关的专门机构在推动，但仍有不少新技术、新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应用场景来落地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不高、成果不多。\n该负责人表示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短板，有必要通过及时的、高质量的立法，在算力、算法、数据、模型、场景、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，进而升级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，厘清审慎监管、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、引领产业方向，保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“南京升级版”的实现。\n拓宽民主立法渠道\n实用的良方，必须扎根实践沃土、汲取群众智慧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制定过程中，南京市人大财经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建议，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。组织召开多场次行政相对人、相关部门、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，广泛听取意见。广大代表、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纷纷畅所欲言，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。\n“建议条例把‘可信数据建设’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，解决企业‘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、怎样合规使用’等现实问题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。\n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表示，希望条例在“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，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”等方面作出规定。\n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市“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”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，自启动建设以来，已形成“大厂引领、大学支撑、大所赋能、生态集聚”的产业格局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征求意见时，该科创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、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、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等方面综合提出了建议，希望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护航产业发展，为科创区建设提供新的动力。\n探索制度创新\n提交审议的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分为总则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融合应用、要素保障、安全治理、附则七章共62条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拟鼓励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，订购、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。第二十九条拟明确，数据、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，逐步提高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，立足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，拟把南京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。第十七条拟提出，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，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、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。第二十八条拟明确，发挥“宁工品推”品牌作用，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项目交流推广，构建“发现——培育——推广”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还就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。比如，就“一人公司”的发展，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，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，打造“一人公司”社区，为“一人公司”提供金融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转移转化、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。同时拟明确，相关部门应当优化“一人公司”登记、注销、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，支持“单人成军”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。\n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郭哲滔认为，《条例（草案）》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，系统性引入OPC（OTC）企业支持框架，特别是关于“一人公司”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，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。\n■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\n原标题：制度破冰激活科创势能 法治赋能夯实产业根基\n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","image_url":null,"lang":"zh","published_at":"2026-07-16T01:55:00+00:00","fetched_at":"2026-07-16T02:15:07+00:00","status":"read","starred":0,"extract_state":"ok","summary_auto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\n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\n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\n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\n作为全国首个“中国软件名城”、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，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。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，把聚力打造“AI之城”确立为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。\n据悉，目前，南京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，AI·镜界—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、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，正加速推动该市从“软件名城”向“AI+先导城市”跨越。\n“产业发展基础厚实，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。”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，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、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、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短板。比如在场景开发应用方面，虽然有相关的专门机构在推动，但仍有不少新技术、新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应用场景来落地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不高、成果不多。\n该负责人表示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短板，有必要通过及时的、高质量的立法，在算力、算法、数据、模型、场景、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，进而升级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，厘清审慎监管、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、引领产业方向，保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“南京升级版”的实现。\n拓宽民主立法渠道\n实用的良方，必须扎根实践沃土、汲取群众智慧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制定过程中，南京市人大财经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建议，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。组织召开多场次行政相对人、相关部门、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，广泛听取意见。广大代表、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纷纷畅所欲言，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。\n“建议条例把‘可信数据建设’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，解决企业‘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、怎样合规使用’等现实问题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。\n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表示，希望条例在“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，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”等方面作出规定。\n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市“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”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，自启动建设以来，已形成“大厂引领、大学支撑、大所赋能、生态集聚”的产业格局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征求意见时，该科创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、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、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等方面综合提出了建议，希望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护航产业发展，为科创区建设提供新的动力。\n探索制度创新\n提交审议的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分为总则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融合应用、要素保障、安全治理、附则七章共62条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拟鼓励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，订购、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。第二十九条拟明确，数据、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，逐步提高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，立足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，拟把南京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。第十七条拟提出，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，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、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。第二十八条拟明确，发挥“宁工品推”品牌作用，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项目交流推广，构建“发现——培育——推广”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还就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。比如，就“一人公司”的发展，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，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，打造“一人公司”社区，为“一人公司”提供金融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转移转化、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。同时拟明确，相关部门应当优化“一人公司”登记、注销、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，支持“单人成军”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。\n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郭哲滔认为，《条例（草案）》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，系统性引入OPC（OTC）企业支持框架，特别是关于“一人公司”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，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。\n■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\n原标题：制度破冰激活科创势能 法治赋能夯实产业根基\n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","cluster_id":null,"extract_retries":0,"extract_error":null,"contract_version":"news_item.v1","format_contract_version":"news_item_formats.v1","dedup_url":"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quality_profile":{"profile_version":"extraction_quality.v2","bucket":"high","confidence":0.9,"failure_kind":"none","retryable":false,"retry_after_attempts":0,"reas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operator_guidance":{"severity":"ok","recommended_action":"trust_full_text","next_step":"Use the extracted full text as the primary article source.","operator_label":"Ready","can_retry":false,"can_use_summary":false,"diagnostics_required":false},"content_depth":{"contract_version":"content_depth.v1","category":"full_text","label":"Full text","has_full_text":true,"has_summary":true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,"usable_text_length":1993,"source_field":"content"},"legacy_collapsed":false,"signals":{"extract_state":"ok","extract_error":null,"extract_retries":0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}},"news_item":{"id":37879,"canonical_url":"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source_url":"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title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 - thepaper.cn","source_name":"thepaper.cn","author":null,"published_at":"2026-07-16T01:55:00+00:00","locale":"zh","topic":"ai","tags":[],"rss_summary":"<a href=\"https://news.google.com/rss/articles/CBMiXkFVX3lxTFBzYWpyMkY4bXlWU1RTaUZ4eHZicHpwLWJvVlhqRDZVR0hpeWJNcVExblRyVHAzMDZ1cE41NVg0RFFhTS1kWnc0WkYxdVY1R3V3NWlVY0pBNnJ4Zl82TWc?oc=5\" target=\"_blank\">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</a>&nbsp;&nbsp;<font color=\"#6f6f6f\">thepaper.cn</font>","full_text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\n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\n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\n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\n作为全国首个“中国软件名城”、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，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。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，把聚力打造“AI之城”确立为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。\n据悉，目前，南京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，AI·镜界—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、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，正加速推动该市从“软件名城”向“AI+先导城市”跨越。\n“产业发展基础厚实，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。”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，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、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、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短板。比如在场景开发应用方面，虽然有相关的专门机构在推动，但仍有不少新技术、新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应用场景来落地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不高、成果不多。\n该负责人表示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短板，有必要通过及时的、高质量的立法，在算力、算法、数据、模型、场景、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，进而升级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，厘清审慎监管、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、引领产业方向，保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“南京升级版”的实现。\n拓宽民主立法渠道\n实用的良方，必须扎根实践沃土、汲取群众智慧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制定过程中，南京市人大财经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建议，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。组织召开多场次行政相对人、相关部门、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，广泛听取意见。广大代表、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纷纷畅所欲言，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。\n“建议条例把‘可信数据建设’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，解决企业‘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、怎样合规使用’等现实问题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。\n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表示，希望条例在“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，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”等方面作出规定。\n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市“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”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，自启动建设以来，已形成“大厂引领、大学支撑、大所赋能、生态集聚”的产业格局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征求意见时，该科创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、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、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等方面综合提出了建议，希望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护航产业发展，为科创区建设提供新的动力。\n探索制度创新\n提交审议的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分为总则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融合应用、要素保障、安全治理、附则七章共62条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拟鼓励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，订购、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。第二十九条拟明确，数据、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，逐步提高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，立足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，拟把南京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。第十七条拟提出，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，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、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。第二十八条拟明确，发挥“宁工品推”品牌作用，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项目交流推广，构建“发现——培育——推广”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还就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。比如，就“一人公司”的发展，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，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，打造“一人公司”社区，为“一人公司”提供金融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转移转化、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。同时拟明确，相关部门应当优化“一人公司”登记、注销、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，支持“单人成军”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。\n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郭哲滔认为，《条例（草案）》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，系统性引入OPC（OTC）企业支持框架，特别是关于“一人公司”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，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。\n■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\n原标题：制度破冰激活科创势能 法治赋能夯实产业根基\n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","excerpt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\n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\n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\n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\n作为全国首个“中国软件名城”、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，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。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，把聚力打造“AI之城”确立为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。\n据悉，目前，南京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，AI·镜界—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、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，正加速推动该市从“软件名城”向“AI+先导城市”跨越。\n“产业发展基础厚实，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。”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，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、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、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短板。比如在场景开发应用方面，虽然有相关的专门机构在推动，但仍有不少新技术、新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应用场景来落地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不高、成果不多。\n该负责人表示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短板，有必要通过及时的、高质量的立法，在算力、算法、数据、模型、场景、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，进而升级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，厘清审慎监管、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、引领产业方向，保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“南京升级版”的实现。\n拓宽民主立法渠道\n实用的良方，必须扎根实践沃土、汲取群众智慧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制定过程中，南京市人大财经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建议，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。组织召开多场次行政相对人、相关部门、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，广泛听取意见。广大代表、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纷纷畅所欲言，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。\n“建议条例把‘可信数据建设’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，解决企业‘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、怎样合规使用’等现实问题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。\n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表示，希望条例在“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，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”等方面作出规定。\n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市“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”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，自启动建设以来，已形成“大厂引领、大学支撑、大所赋能、生态集聚”的产业格局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征求意见时，该科创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、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、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等方面综合提出了建议，希望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护航产业发展，为科创区建设提供新的动力。\n探索制度创新\n提交审议的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分为总则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融合应用、要素保障、安全治理、附则七章共62条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拟鼓励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，订购、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。第二十九条拟明确，数据、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，逐步提高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，立足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，拟把南京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。第十七条拟提出，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，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、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。第二十八条拟明确，发挥“宁工品推”品牌作用，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项目交流推广，构建“发现——培育——推广”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还就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。比如，就“一人公司”的发展，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，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，打造“一人公司”社区，为“一人公司”提供金融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转移转化、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。同时拟明确，相关部门应当优化“一人公司”登记、注销、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，支持“单人成军”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。\n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郭哲滔认为，《条例（草案）》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，系统性引入OPC（OTC）企业支持框架，特别是关于“一人公司”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，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。\n■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\n原标题：制度破冰激活科创势能 法治赋能夯实产业根基\n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","extraction":{"state":"ok","confidence":0.9,"error":null,"explanati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diagnostics_url":"/api/diagnose?url=https%3A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quality_profile":{"profile_version":"extraction_quality.v2","bucket":"high","confidence":0.9,"failure_kind":"none","retryable":false,"retry_after_attempts":0,"reas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operator_guidance":{"severity":"ok","recommended_action":"trust_full_text","next_step":"Use the extracted full text as the primary article source.","operator_label":"Ready","can_retry":false,"can_use_summary":false,"diagnostics_required":false},"content_depth":{"contract_version":"content_depth.v1","category":"full_text","label":"Full text","has_full_text":true,"has_summary":true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,"usable_text_length":1993,"source_field":"content"},"legacy_collapsed":false,"signals":{"extract_state":"ok","extract_error":null,"extract_retries":0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}}},"display_formats":["compact","card","full","digest_section","json"]},"daily_stack_record":{"title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 - thepaper.cn","url":"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summary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\n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\n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\n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\n作为全国首个“中国软件名城”、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，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。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，把聚力打造“AI之城”确立为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。\n据悉，目前，南京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，AI·镜界—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、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，正加速推动该市从“软件名城”向“AI+先导城市”跨越。\n“产业发展基础厚实，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。”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，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、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、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短板。比如在场景开发应用方面，虽然有相关的专门机构在推动，但仍有不少新技术、新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应用场景来落地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不高、成果不多。\n该负责人表示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短板，有必要通过及时的、高质量的立法，在算力、算法、数据、模型、场景、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，进而升级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，厘清审慎监管、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、引领产业方向，保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“南京升级版”的实现。\n拓宽民主立法渠道\n实用的良方，必须扎根实践沃土、汲取群众智慧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制定过程中，南京市人大财经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建议，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。组织召开多场次行政相对人、相关部门、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，广泛听取意见。广大代表、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纷纷畅所欲言，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。\n“建议条例把‘可信数据建设’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，解决企业‘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、怎样合规使用’等现实问题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。\n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表示，希望条例在“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，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”等方面作出规定。\n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市“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”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，自启动建设以来，已形成“大厂引领、大学支撑、大所赋能、生态集聚”的产业格局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征求意见时，该科创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、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、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等方面综合提出了建议，希望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护航产业发展，为科创区建设提供新的动力。\n探索制度创新\n提交审议的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分为总则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融合应用、要素保障、安全治理、附则七章共62条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拟鼓励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，订购、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。第二十九条拟明确，数据、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，逐步提高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，立足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，拟把南京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。第十七条拟提出，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，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、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。第二十八条拟明确，发挥“宁工品推”品牌作用，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项目交流推广，构建“发现——培育——推广”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还就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。比如，就“一人公司”的发展，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，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，打造“一人公司”社区，为“一人公司”提供金融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转移转化、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。同时拟明确，相关部门应当优化“一人公司”登记、注销、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，支持“单人成军”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。\n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郭哲滔认为，《条例（草案）》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，系统性引入OPC（OTC）企业支持框架，特别是关于“一人公司”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，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。\n■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\n原标题：制度破冰激活科创势能 法治赋能夯实产业根基\n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","source":"thepaper.cn","date":"2026-07-16T01:55:00+00:00","content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\n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\n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\n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\n作为全国首个“中国软件名城”、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，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。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，把聚力打造“AI之城”确立为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。\n据悉，目前，南京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，AI·镜界—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、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，正加速推动该市从“软件名城”向“AI+先导城市”跨越。\n“产业发展基础厚实，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。”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，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、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、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短板。比如在场景开发应用方面，虽然有相关的专门机构在推动，但仍有不少新技术、新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应用场景来落地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不高、成果不多。\n该负责人表示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短板，有必要通过及时的、高质量的立法，在算力、算法、数据、模型、场景、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，进而升级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，厘清审慎监管、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、引领产业方向，保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“南京升级版”的实现。\n拓宽民主立法渠道\n实用的良方，必须扎根实践沃土、汲取群众智慧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制定过程中，南京市人大财经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建议，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。组织召开多场次行政相对人、相关部门、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，广泛听取意见。广大代表、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纷纷畅所欲言，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。\n“建议条例把‘可信数据建设’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，解决企业‘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、怎样合规使用’等现实问题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。\n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表示，希望条例在“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，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”等方面作出规定。\n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市“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”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，自启动建设以来，已形成“大厂引领、大学支撑、大所赋能、生态集聚”的产业格局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征求意见时，该科创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、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、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等方面综合提出了建议，希望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护航产业发展，为科创区建设提供新的动力。\n探索制度创新\n提交审议的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分为总则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融合应用、要素保障、安全治理、附则七章共62条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拟鼓励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，订购、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。第二十九条拟明确，数据、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，逐步提高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，立足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，拟把南京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。第十七条拟提出，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，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、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。第二十八条拟明确，发挥“宁工品推”品牌作用，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项目交流推广，构建“发现——培育——推广”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还就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。比如，就“一人公司”的发展，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，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，打造“一人公司”社区，为“一人公司”提供金融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转移转化、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。同时拟明确，相关部门应当优化“一人公司”登记、注销、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，支持“单人成军”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。\n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郭哲滔认为，《条例（草案）》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，系统性引入OPC（OTC）企业支持框架，特别是关于“一人公司”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，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。\n■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\n原标题：制度破冰激活科创势能 法治赋能夯实产业根基\n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","confidence":0.9,"diagnostics_url":"/api/diagnose?url=https%3A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quality_bucket":"high","failure_kind":"none","retryable":false,"quality_reas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quality_profile":{"profile_version":"extraction_quality.v2","bucket":"high","confidence":0.9,"failure_kind":"none","retryable":false,"retry_after_attempts":0,"reas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operator_guidance":{"severity":"ok","recommended_action":"trust_full_text","next_step":"Use the extracted full text as the primary article source.","operator_label":"Ready","can_retry":false,"can_use_summary":false,"diagnostics_required":false},"content_depth":{"contract_version":"content_depth.v1","category":"full_text","label":"Full text","has_full_text":true,"has_summary":true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,"usable_text_length":1993,"source_field":"content"},"legacy_collapsed":false,"signals":{"extract_state":"ok","extract_error":null,"extract_retries":0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}},"tags":[]},"fallback_formats":["markdown","json","html"],"actions":{"read":"/item/37879","export_markdown":"/api/items/37879/export?format=markdown","export_json":"/api/items/37879/export?format=json","diagnose":"/api/diagnose?url=https%3A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},"formats":{"full":{"id":37879,"title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 - thepaper.cn","url":"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source":"thepaper.cn","author":null,"published_at":"2026-07-16T01:55:00+00:00","locale":"zh","topic":"ai","tags":[],"excerpt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\n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\n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\n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\n作为全国首个“中国软件名城”、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，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。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，把聚力打造“AI之城”确立为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。\n据悉，目前，南京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，AI·镜界—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、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，正加速推动该市从“软件名城”向“AI+先导城市”跨越。\n“产业发展基础厚实，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。”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，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、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、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短板。比如在场景开发应用方面，虽然有相关的专门机构在推动，但仍有不少新技术、新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应用场景来落地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不高、成果不多。\n该负责人表示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短板，有必要通过及时的、高质量的立法，在算力、算法、数据、模型、场景、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，进而升级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，厘清审慎监管、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、引领产业方向，保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“南京升级版”的实现。\n拓宽民主立法渠道\n实用的良方，必须扎根实践沃土、汲取群众智慧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制定过程中，南京市人大财经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建议，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。组织召开多场次行政相对人、相关部门、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，广泛听取意见。广大代表、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纷纷畅所欲言，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。\n“建议条例把‘可信数据建设’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，解决企业‘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、怎样合规使用’等现实问题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。\n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表示，希望条例在“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，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”等方面作出规定。\n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市“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”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，自启动建设以来，已形成“大厂引领、大学支撑、大所赋能、生态集聚”的产业格局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征求意见时，该科创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、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、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等方面综合提出了建议，希望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护航产业发展，为科创区建设提供新的动力。\n探索制度创新\n提交审议的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分为总则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融合应用、要素保障、安全治理、附则七章共62条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拟鼓励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，订购、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。第二十九条拟明确，数据、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，逐步提高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，立足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，拟把南京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。第十七条拟提出，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，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、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。第二十八条拟明确，发挥“宁工品推”品牌作用，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项目交流推广，构建“发现——培育——推广”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还就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。比如，就“一人公司”的发展，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，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，打造“一人公司”社区，为“一人公司”提供金融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转移转化、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。同时拟明确，相关部门应当优化“一人公司”登记、注销、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，支持“单人成军”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。\n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郭哲滔认为，《条例（草案）》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，系统性引入OPC（OTC）企业支持框架，特别是关于“一人公司”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，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。\n■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\n原标题：制度破冰激活科创势能 法治赋能夯实产业根基\n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","full_text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\n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\n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\n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\n作为全国首个“中国软件名城”、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，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。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，把聚力打造“AI之城”确立为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。\n据悉，目前，南京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，AI·镜界—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、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，正加速推动该市从“软件名城”向“AI+先导城市”跨越。\n“产业发展基础厚实，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。”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，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、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、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短板。比如在场景开发应用方面，虽然有相关的专门机构在推动，但仍有不少新技术、新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应用场景来落地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不高、成果不多。\n该负责人表示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短板，有必要通过及时的、高质量的立法，在算力、算法、数据、模型、场景、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，进而升级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，厘清审慎监管、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、引领产业方向，保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“南京升级版”的实现。\n拓宽民主立法渠道\n实用的良方，必须扎根实践沃土、汲取群众智慧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制定过程中，南京市人大财经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建议，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。组织召开多场次行政相对人、相关部门、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，广泛听取意见。广大代表、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纷纷畅所欲言，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。\n“建议条例把‘可信数据建设’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，解决企业‘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、怎样合规使用’等现实问题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。\n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表示，希望条例在“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，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”等方面作出规定。\n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市“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”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，自启动建设以来，已形成“大厂引领、大学支撑、大所赋能、生态集聚”的产业格局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征求意见时，该科创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、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、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等方面综合提出了建议，希望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护航产业发展，为科创区建设提供新的动力。\n探索制度创新\n提交审议的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分为总则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融合应用、要素保障、安全治理、附则七章共62条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拟鼓励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，订购、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。第二十九条拟明确，数据、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，逐步提高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，立足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，拟把南京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。第十七条拟提出，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，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、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。第二十八条拟明确，发挥“宁工品推”品牌作用，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项目交流推广，构建“发现——培育——推广”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还就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。比如，就“一人公司”的发展，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，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，打造“一人公司”社区，为“一人公司”提供金融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转移转化、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。同时拟明确，相关部门应当优化“一人公司”登记、注销、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，支持“单人成军”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。\n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郭哲滔认为，《条例（草案）》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，系统性引入OPC（OTC）企业支持框架，特别是关于“一人公司”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，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。\n■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\n原标题：制度破冰激活科创势能 法治赋能夯实产业根基\n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","reading_time_min":1,"extraction":{"state":"ok","confidence":0.9,"error":null,"explanati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diagnostics_url":"/api/diagnose?url=https%3A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quality_profile":{"profile_version":"extraction_quality.v2","bucket":"high","confidence":0.9,"failure_kind":"none","retryable":false,"retry_after_attempts":0,"reas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operator_guidance":{"severity":"ok","recommended_action":"trust_full_text","next_step":"Use the extracted full text as the primary article source.","operator_label":"Ready","can_retry":false,"can_use_summary":false,"diagnostics_required":false},"content_depth":{"contract_version":"content_depth.v1","category":"full_text","label":"Full text","has_full_text":true,"has_summary":true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,"usable_text_length":1993,"source_field":"content"},"legacy_collapsed":false,"signals":{"extract_state":"ok","extract_error":null,"extract_retries":0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}}},"quality_profile":{"profile_version":"extraction_quality.v2","bucket":"high","confidence":0.9,"failure_kind":"none","retryable":false,"retry_after_attempts":0,"reas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operator_guidance":{"severity":"ok","recommended_action":"trust_full_text","next_step":"Use the extracted full text as the primary article source.","operator_label":"Ready","can_retry":false,"can_use_summary":false,"diagnostics_required":false},"content_depth":{"contract_version":"content_depth.v1","category":"full_text","label":"Full text","has_full_text":true,"has_summary":true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,"usable_text_length":1993,"source_field":"content"},"legacy_collapsed":false,"signals":{"extract_state":"ok","extract_error":null,"extract_retries":0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}},"actions":{"read":"/item/37879","export_markdown":"/api/items/37879/export?format=markdown","export_json":"/api/items/37879/export?format=json","diagnose":"/api/diagnose?url=https%3A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}},"digest":{"id":37879,"title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 - thepaper.cn","url":"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source":"thepaper.cn","topic":"ai","published_at":"2026-07-16T01:55:00+00:00","excerpt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 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 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 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…","quality_bucket":"high","quality_reas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reading_time_min":1,"cluster_id":null},"card":{"display_title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 - thepaper.cn","subtitle":"thepaper.cn · 2026-07-16","summary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 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 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 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…","badges":["quality:high"],"links":{"read":"/item/37879","original":"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diagnose":"/api/diagnose?url=https%3A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},"quality_warning":null},"export":{"title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 - thepaper.cn","url":"https: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summary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\n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\n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\n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\n作为全国首个“中国软件名城”、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，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。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，把聚力打造“AI之城”确立为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。\n据悉，目前，南京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，AI·镜界—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、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，正加速推动该市从“软件名城”向“AI+先导城市”跨越。\n“产业发展基础厚实，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。”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，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、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、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短板。比如在场景开发应用方面，虽然有相关的专门机构在推动，但仍有不少新技术、新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应用场景来落地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不高、成果不多。\n该负责人表示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短板，有必要通过及时的、高质量的立法，在算力、算法、数据、模型、场景、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，进而升级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，厘清审慎监管、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、引领产业方向，保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“南京升级版”的实现。\n拓宽民主立法渠道\n实用的良方，必须扎根实践沃土、汲取群众智慧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制定过程中，南京市人大财经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建议，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。组织召开多场次行政相对人、相关部门、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，广泛听取意见。广大代表、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纷纷畅所欲言，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。\n“建议条例把‘可信数据建设’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，解决企业‘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、怎样合规使用’等现实问题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。\n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表示，希望条例在“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，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”等方面作出规定。\n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市“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”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，自启动建设以来，已形成“大厂引领、大学支撑、大所赋能、生态集聚”的产业格局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征求意见时，该科创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、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、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等方面综合提出了建议，希望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护航产业发展，为科创区建设提供新的动力。\n探索制度创新\n提交审议的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分为总则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融合应用、要素保障、安全治理、附则七章共62条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拟鼓励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，订购、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。第二十九条拟明确，数据、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，逐步提高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，立足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，拟把南京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。第十七条拟提出，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，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、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。第二十八条拟明确，发挥“宁工品推”品牌作用，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项目交流推广，构建“发现——培育——推广”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还就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。比如，就“一人公司”的发展，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，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，打造“一人公司”社区，为“一人公司”提供金融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转移转化、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。同时拟明确，相关部门应当优化“一人公司”登记、注销、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，支持“单人成军”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。\n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郭哲滔认为，《条例（草案）》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，系统性引入OPC（OTC）企业支持框架，特别是关于“一人公司”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，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。\n■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\n原标题：制度破冰激活科创势能 法治赋能夯实产业根基\n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","source":"thepaper.cn","date":"2026-07-16T01:55:00+00:00","content":"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\n拟建立“一人公司”系统性支持制度、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……近日，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，首次审议了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（草案）》（以下简称《条例（草案）》）。\n“制定这部条例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，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‘人工智能+’先导城市。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\n助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\n作为全国首个“中国软件名城”、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，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。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，把聚力打造“AI之城”确立为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。\n据悉，目前，南京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，AI·镜界—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、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，正加速推动该市从“软件名城”向“AI+先导城市”跨越。\n“产业发展基础厚实，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。”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，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、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、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短板。比如在场景开发应用方面，虽然有相关的专门机构在推动，但仍有不少新技术、新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应用场景来落地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不高、成果不多。\n该负责人表示，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短板，有必要通过及时的、高质量的立法，在算力、算法、数据、模型、场景、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，进而升级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，厘清审慎监管、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、引领产业方向，保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“南京升级版”的实现。\n拓宽民主立法渠道\n实用的良方，必须扎根实践沃土、汲取群众智慧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制定过程中，南京市人大财经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建议，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。组织召开多场次行政相对人、相关部门、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，广泛听取意见。广大代表、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纷纷畅所欲言，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。\n“建议条例把‘可信数据建设’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，解决企业‘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、怎样合规使用’等现实问题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。\n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表示，希望条例在“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，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”等方面作出规定。\n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市“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”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，自启动建设以来，已形成“大厂引领、大学支撑、大所赋能、生态集聚”的产业格局。在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征求意见时，该科创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、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、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等方面综合提出了建议，希望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护航产业发展，为科创区建设提供新的动力。\n探索制度创新\n提交审议的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分为总则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融合应用、要素保障、安全治理、附则七章共62条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拟鼓励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，订购、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。第二十九条拟明确，数据、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，逐步提高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，立足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，拟把南京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。第十七条拟提出，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，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、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。第二十八条拟明确，发挥“宁工品推”品牌作用，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应用项目交流推广，构建“发现——培育——推广”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。\n《条例（草案）》还就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。比如，就“一人公司”的发展，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，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，打造“一人公司”社区，为“一人公司”提供金融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转移转化、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。同时拟明确，相关部门应当优化“一人公司”登记、注销、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，支持“单人成军”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。\n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郭哲滔认为，《条例（草案）》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，系统性引入OPC（OTC）企业支持框架，特别是关于“一人公司”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，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。\n■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\n原标题：制度破冰激活科创势能 法治赋能夯实产业根基\n江苏南京提速建设“人工智能+”先导城市","confidence":0.9,"diagnostics_url":"/api/diagnose?url=https%3A//m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33596092","quality_bucket":"high","failure_kind":"none","retryable":false,"quality_reas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quality_profile":{"profile_version":"extraction_quality.v2","bucket":"high","confidence":0.9,"failure_kind":"none","retryable":false,"retry_after_attempts":0,"reason":"High confidence: full text extraction produced 1993 characters.","operator_guidance":{"severity":"ok","recommended_action":"trust_full_text","next_step":"Use the extracted full text as the primary article source.","operator_label":"Ready","can_retry":false,"can_use_summary":false,"diagnostics_required":false},"content_depth":{"contract_version":"content_depth.v1","category":"full_text","label":"Full text","has_full_text":true,"has_summary":true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,"usable_text_length":1993,"source_field":"content"},"legacy_collapsed":false,"signals":{"extract_state":"ok","extract_error":null,"extract_retries":0,"content_length":1993,"summary_length":1993}},"tags":[],"format_contract_version":"news_item_formats.v1"}}}